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维护大案要案的出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调单位及其组织部门管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内设机构五个:办公室、综治室、维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县国安办。人员编制数核定16人,行政编制数15人,事业编制数1人。行政人员实有15人,事业人员实有1人,无超编,全部在编在岗。
防邪办人员编制数核定3人,行政编3人,无超编,全部在编在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总收入211.89万元。
2、总支出211.89万元。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89万元;总支出15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无。
(三)2015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58.48万元。办公费用5.53万元,印刷费6.38万元,电费2.04万元等。2015年部门决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写用车的构成)。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16.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综治检查下乡多。
3、公务接待费7.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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