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维护稳定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三)依法维持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县内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依法管理全县户口、居民身份证,依法对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
(五)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协调指导县消防部队建设;对县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工作实施领导和指挥。
(八)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九)依法组织指导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监管保安服务工作;
(十)依法开展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公安法制工作,受理治安行政案件复议和应诉,负责劳动教养案件初审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来县重要领导、外宾和县内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十三)依法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查;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和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刑事技术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所属民警和聘用人吊的培训、教育、管理、奖惩、优抚工作,管理所属民警的警衔,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领导和组织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全县公安民警实施监督,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十八)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工作,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安局机构设置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5个,包括 13个派出所,2个拘押场所。人员总编制211人,包括行政编制196人,事业编制15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为3660.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0.8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为362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3.72万元;项目支出606.44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273.36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60.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2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273.36万元。
三、2016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221.35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15.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5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及公车维护费增加。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157.49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49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1.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跨地区办案增多及车辆老化导致维护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63.86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14.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为日常检查等导致公务接待次数增加以及为上年度公务接待款结账,导致决算数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3660.81万元,为年度预算4569.2万元的80.12%,减少908.39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纳入预算的非税返款收入减少。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3620.16万元,为年度预算4569.2.万元的79.23%,减少949.0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纳入预算的非税返款收入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03.42万元。其中:办公费60.14万元,印刷费7.72万元,水费9.87万元,电费27.02万元,邮电费6.46万元,维修(护)费41.06万元,会议费2.38万元,工会经费7.32万元,福利费0.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425.8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25.89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